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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读到写之一:以小见大,因事悟理

时间:2016-12-27     

从读到写之一:以小见大,因事悟理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范文欣赏

红 书 包

秦文君

      20年前,我还是个小学四年级学生。

      有一回,同班的汪丽娜背了一只崭新的红书包,那书包简直美极了,我看它一眼,心里就发颤。

      那天,我被这美丽的红书包缠绕着,别的一切都退得远远的。我甚至感到,快活与否,就同这书包紧密地连在了一起。放学时,汪丽娜就走在我的前面,我听见大伙都在议论她的书包漂亮,不觉有点儿生她的气。在此同时,一个念头升了起来:我一定也要有一只这样的红书包。

      一连几天,只要一放学,我就上大街,专跑文具店。终于,在一家小文具店的橱窗里,找到了这样的红书包。隔了层光闪闪的橱窗玻璃,我发现它更吸引人了。我在它跟前站了许久,一会儿凑近着看,一会儿退远点看,过会儿捂只眼,单眼看。“没有什么能同它比美。”真的,当时我就那么想。

      我又奔又跑地赶到车站,等了三辆公共汽车,才等到妈妈从车上下来。她惊讶地看着我,我什么也不说,拉着她的手就奔那家文具店。到了那儿,就指着红书包说:“给我买吧,妈妈。”

      “可你的书包还挺新的,而且也很漂亮。”

      我不知怎的就想哭,一边死活不肯离开,像是打算在这儿站一辈子。妈妈摸摸我发烫的额头,心就软了。没想到,她摸出钱夹要付钱时,才发觉带的钱不够。就在这时,店要打烊了。

      夜里,我老做梦,梦见店里的红书包让人用一把大剪刀剪坏了,急得我大嚷大叫起来。爸爸把我唤醒,小声对我说,明天,他下了班就去把我的红书包买回来。

      第二天的整个白天,我都非常快活,而且还很紧张很激动。见了汪丽娜,我就想:我马上就可以背上那只红书包,同你的那只毫无差别!到了傍晚,我突然又变得惴惴不安:万一那店里的书包都让别人买去了呢!于是,我三番五次往那里跑,弄得店里人都开始皱起眉头来打量我。

      晚上,爸爸推着自行车,一手高高举着红书包回来了。我抢过那只鲜红的书包,高兴得打转。等乐过之后,才看见妈妈正在给爸爸搽松节油。原来,为了快点赶到店里,爸爸骑车时同一部黄鱼车撞在一起,膝盖上肿起老大一块。

      我的心情沉重起来:我怎么会不顾一切地迷上这红书包的,竟没发现爸爸的膝盖为了它受伤了呢。

      爸爸说:“爱美是件好事,可生活中美的东西太多了,跟着去争,永远也是跟不过来的,能体会美才是最美的事情。”

      第三天,我背着红书包兴高采烈地去学校,在校门口碰见汪丽娜,谁知她已换了一个紫色的新书包,比原来的红书包漂亮不知多少倍。

      从那天起,我依然爱一切美丽,美的旖旎永远能给予我无限的灵感,可是从此就没有再像过去那样焦躁不安了,能懂得美,懂得美的东西美在何处有时就很知足了,也很快乐,世界上最美的东西莫过于存着的爱美的心。

      后来,那个红书包用旧了,而我一直珍藏着它。不为别的,就为它成了我生活的启示录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选自《秦文君文集》,有改动)

亮点借鉴

      这是一篇回忆性散文,文章回忆了自己小学四年级的时候,喜欢上一只红书包并终于得到了红书包的经过。文章结尾则写出了作者从这件事中所获得的人生启迪。 

      一、以小见大,因事悟理。因事悟理就是从亲历的一件或几件事中悟出道理。所谓“亲历”是自己亲身经历的或熟悉的事。因为自己熟悉,有切身感受,又知道其中细节,就容易写得具体、细致、生动感人。所谓“悟出道理”,就是从所叙事中“悟”出人世、人生的意义,这就需要所叙的事情不论是正面的,还是反面的,但必须有意义。“因事悟理”的基本框架是:叙事——悟理。本文通过买红书包这件小事,告诉我们:爱美是件好事,可生活中美的东西太多了,跟着去争,永远也是跟不过来的,能体会美才是最美的事情。

      二、线索明晰,结构完整。红书包是全文的标题,同时又是贯穿全文的叙事线索。文章按照“喜欢红书包”——“寻找红书包”——“得到红书包”——“珍藏红书包”的顺序,娓娓道来。结尾通过爸爸的话点明中心,揭示主旨,结构完整。

      三、描写细腻,生动具体。

      生动细腻的描写是本文的一大亮点,如第一段中的“发颤”、“不由得” 两个词语生动而形象地表现了“我”当时对红书包的喜爱之情。“一会儿凑近着看,一会儿退远点看,过会儿捂只眼,单眼看。”动作描写非常符合一个孩子的心理。即将得到红书包时,“到了傍晚,我突然又变得惴惴不安:万一那店里的书包都让别人买去了呢!于是,我三番五次往那里跑,弄得店里人都开始皱起眉头来打量我。”形象地刻画了“我”快要得到红书包的激动心情,以及怕失去红书包的焦虑之心。

  

新作呈现

红靴子

      那是三年前的冬天。一个星期天的早晨,父亲要带我们去城里卖白菜。天还未亮,母亲就叫醒了我们,父亲开着三轮车,沿着满是积雪的道路出发了。母亲坐在前面,我们姐弟俩和满车的大白菜挤在一起,身上裹着父亲的旧大衣。

      天亮时,我们到了集市。父亲将车停好,我们几个开始搬白菜。搬完白菜,父亲母亲忙着卖白菜,我和弟弟在旁边玩耍。呼啸的北风从耳边吹过,我和弟弟不停地跺着脚,用冻的通红的手放在嘴边不停哈气,可一阵阵的寒风根本不会让这一丝热气停留片刻。

      突然,我看见了不远处的那双红靴子。它就在我身后商铺的玻璃柜台里,颜色是那样鲜艳,吸引着我不顾一切地奔向它。那是一双多么漂亮的靴子呀!靴筒上两个精致的蝴蝶结,边缘还有一圈兔毛,看着就给人无限温暖。它紧紧地抓住了我的心,那一瞬间,仿佛天地都安静了,只剩下我和它,在安静地对视着。

      我想象着自己穿上那双红靴子,在雪地里嬉戏奔跑,仿佛童话里最漂亮的公主。思绪越飘越远,我渐渐沉醉了。

      “姐姐,快来陪我玩!”弟弟大声地叫我,我紧紧地盯着那双红靴子,头也不回地说:“你看,这双红色的皮靴,真好看!”弟弟过来看了一眼,“你喜欢就让咱妈给你买一双。”

      不远处,父母正在和别人讨价还价。白菜已经卖出了一大半。我没有再理会弟弟,一个人就那么静静地盯着那双红靴子。皮鞋店里有几个小女孩正在试鞋子,哪个幸福的孩子会买走这双靴子呢?

      白菜卖完了,我跑到母亲身边,“那边店里的红靴子很漂亮,给我买一双吧!”“今天的白菜便宜,没有卖几个钱,下次吧!”父亲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,“再说皮鞋也不暖和,还是你脚上穿的大头棉鞋舒服。”我的眼泪就要出来了,“我这次都考第一名了,我不要新书包了好不,我就想要那双靴子。”我几乎是在哀求了。母亲和父亲对视了一眼,攥着厚厚一沓零钱带着我走进了店里,我成了那个最幸福的孩子!

      晚上,我把靴子放在床头,甜甜地进入梦乡。梦里,全是红靴子。星期一早晨,我穿上红靴子,走进了学校。那一天,太多羡慕的眼神和赞美的话语足以把我淹没,我年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,尽管这双靴子穿起来并不舒服。

      天越来越冷,一个星期之后,我的脚隐隐作痛。晚上洗脚的时候,母亲发现了我脚上的冻疮。“明天别穿这双靴子了,换你原来的鞋吧。”我看了看那双略微有些变形的红靴子,不禁心生沮丧。父亲说:“有些东西就是如此,外表看起来很好看,其实并不见得多么好。人,如果只想着满足自己的虚荣心,将会失去很多。”

      我收起了那双红靴子,每每打开柜子看到它,我都会想起父亲的话,我时刻告诫自己:不要做一个虚荣的孩子!

点评

      本文作者受到《红书包》的启发,写下这篇文章。作者特别喜欢一双红靴子,但是得到之后,才发现它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美好。父亲的话让作者明白了:人不能只是一味为了自己的虚荣心去追求外表美的东西。“卖白菜”“买靴子”两件小事密切相关,叙事清楚,结构完整。文章采用了“以小见大,因事悟理”的写法,通过生活小事写出人生感悟,让人深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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